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一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一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一应付债券期初数)
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一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一长期借款期初数)•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一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一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一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一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一票据贴现利息支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一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一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一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一(应收利息期末数一应收利息期初数)一(应收股利期末数一应收股利期初数)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