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和下划线
(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章程制定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注: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五条原有名称:
(注: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应当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2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一个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