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
教师教育课程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
要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
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开放兼容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科学设置师范教育类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学科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教育实践课程不少于一个学期
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学习领域、建议模块和学分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教育课程方案,保证新入职教师基本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的需要
三、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特别应及时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信息技术的新成果
要将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作为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
加强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
四、开发优质课程资源
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通过科研立项、遴选评优和海外引进等途径,构建丰富多彩、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库
大力推广和使用“国家精品课程”,共享优质课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