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加强我系部学风建设,使我系部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以提高我系部学生专业学习水平为宗旨;同时也是为了使我系部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晚自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全系同学应高度重视,自觉参加,长期坚持,务必实效,推动系风、学风的根本好转
二、参加晚自习的对象:全体学生(院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必须以身作则)
三、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教室:各行政班级教室
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到周四,晚上19:00到20:50
四、晚自习要求:1、准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
2、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的杂志,图书,棋类,随身听等进入课室,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于口头警告
4、严禁带香烟,酒或各类食品进入课室,一经发现,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中专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于相应纪律处分
5、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发手机短信,不得吃东西,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6、禁止晚自习期间在课室里追逐打闹,高声讲话,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取消当节晚自习资格;如有问题需要讨论,音量应控制在两者的范围之内,或经值班老师同意在课室外或教师办公室里进行讨论
7、晚自习期间,谢绝一切来访,禁止把校外人员带入教室,如违反此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于纪律处分
8、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
铃响后应按时回课室,否则按迟到处理
9、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必须报值班老师批准
10、团总支学生会各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团委老师批准且经值班老师同意方可召开
五、考勤:1、学生会督查小组成员必须于18:50准时到学生科开会,听从值班老师安排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