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清工施工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总费用:(四)承包范围:除下述注明工程外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注:1、门窗工程
2、装修工程:内墙、天棚漆工程;地面砖工程;踢脚线工程;石材工程
3、基础开挖工程
(五)承包方式:包清工,保文明施工,保工程质量,保安全,保工期
第二条工期(一)工期为天,自进场施工之日起始,至工程验收止
第三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
动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甲方委托现场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3、及时供应施工所需材料;对于乙方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协调并沟通处理
(二)乙方责任:1、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材料采购清单交于甲方
2、按工程所需配置所需人员、工程机具与器械,并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对应责任
3、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检查
4、负责甲方供应材料的现场保管;并做好成品防护
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按工程进度支付工资
进场动工七天后,支付总费用的30%;主体竣工后,支付总费用的50%,余额20%待工程验收后,7天内付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原则和保修期(一)工程质量原则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执行
(二)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