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事项(一)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法律征询、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二)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或者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协议文本、内部规章制度及其他文献
(三)参与甲方商务磋商、谈判,提供法律服务
(四)应甲方规定,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也许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刊登律师意见
(五)除本协议第九条特殊约定外,代理甲方参与民事、商事、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有关商业项目的运作
(六)协助甲方对其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七)其他:第二条服务方式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为下述第()种(一)定期上门服务
乙方指派的律师每月固定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工作次
(二)按甲方告知提供服务
甲方可以随时告知乙方律师参与到有关工作中来,乙方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
(三)其他: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常常性工作联络,及时处理问题
第三条服务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甲方的工作实际需要,并到达专业业务水平
(二)乙方每年的服务时间不少于小时
(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后小时响应到位
(四)其他:
第四条律师服务(一)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具有如下条件1
执业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检注册
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熟悉有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惩罚或行业处分
(二)乙方指派律师,服务律师执业证书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