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幼儿园晨检制度幼儿园晨检制度晨检是指每一天早晨由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员(医生)、园长或者分管园长,对每位入园的幼儿进行卫生医学检查
一、幼儿园应安排经过培训的晨检人员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对幼儿进行检查
二、负责晨检人员应是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员(医生)、园长或者分管园长、经过培训的幼儿老师
三、晨检的地点幼儿园园(大)门口
四、晨检询问资料1
询问家长和幼儿:是否接触过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有疫情地区的人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在家是否有过发热
现体温是否高于37
幼儿的饮食、睡眠、大、小便情景等
五、晨检查看资料1
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2
查看幼儿咽部、皮肤(包括手)有无皮疹等;3
怀疑幼儿身体发热,应立即用体温计测量,体温计用过后,要放入盛有75%酒精的容器内,进行消毒;晨检要备好洗手用水、肥皂、消毒液,以便于及时洗手
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戴口罩和手套
幼儿不得携带自有的玩具(异常是容易造成损害的物品)进入幼儿园
六、根据询问和查看的情景,若有身体发热的幼儿,经体温测试确定后,异常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手上出现疱疹等,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应立即报告园长,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时通知家长,劝其立即到医院诊治,并在家中治疗
七、幼儿园(大)门口处,要放置经消毒液消毒过的脚垫,脚垫略带潮湿,每位幼儿入园时,鞋底要经过脚垫进行擦洗
八、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各班带班老师应立即对幼儿进行第二次检查,再次向幼儿询问晨检资料,并做细致的查看,晨检询问、检查资料同上
如再有身体发热的幼儿,卫生保健员(医生)应到班级对患儿进行诊断,经体温计测试正常,方可继续上课;如幼儿体温不正常,应主动联系家长,劝其送医院诊治
第二次检查应在幼儿入班后半小时内进行
九、幼儿第二次晨检后,应由各班老师分别带领各自班级的幼儿,根据正确的洗手方法,统一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