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购销合同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双方自愿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止血钳125mm直蚊式把250048.0010.002持针钳粗针140mm把220051.00112200.003海绵钳200mm把300069.00207000.004手术刀柄3#把450028.00126000.005组织(手术)剪直圆把250064.00160000.006帕巾钳3#把390053.00206700.007医用棉签8CM包1300011.00143000.008手术刀片手柄12.5CM把280001.5543400.009双关节咬骨剪160mm直头把5301108.80587664.0010双关节咬骨剪180mm直头把6501108.80720720.0011双关节咬骨剪240mm直头把6801331.00905080.0012双关节咬骨剪160mm弯头把7301108.80809424.0013先科显微镊110mm把90.00180000.0014牙骨膜分离器1#个2500115.00287500.0015医用防辐射裙0.5mmpb分体件8501200.00100.0016X射线摄影暗匣10"×12"254×305台198.00396000.00第二条、协议总价协议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零贰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即¥6024688.00元;该协议总价已包括货品设计、材料、制造、运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协议执行期间协议总价不变,甲方不必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规定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晰,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出厂新原则,以及本项目招标文献的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与出厂原则。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送交货品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品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品上均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标志。4、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妥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也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协议签订生效后的10日内,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8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2日内所有完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3月15日前所有完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协议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需要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检查协议的检测汇报。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品在乙方告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7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对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日内完毕最终验收;(2)验收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献的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献及承诺与协议约定原则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的约定原则有互相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献中按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原则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原则及本协议规定之情形者,验收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订备忘录,此现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对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订质量验收汇报。3、货品安装完毕后10日内,各使用单位无端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品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品的装箱清单、配伯、随机工具、顾客使用手册、原石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品及本款规不定期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协议约定交货。5、如货品经乙方二次维修仍不能到达协议约定的质量原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品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有关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告知》的规定进行。第五条、货款及支付方式1.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