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挂牌号: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标的名称: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转让方:指持有转让标的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实物资产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义与释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1
产权交易机构:指依法设立并由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部门选择确定,从事国有文化产权交易活动的机构
实物资产转让: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
成交价款:指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实物资产,自乙方获得的该资产的对价
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
保证金:指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交易保证金
登记机关:指工商、土地、房产、车辆等依法具有登记权限的主管部门
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就转让标的资产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产权交易凭证:指产权交易机构就实物资产转让事项出具的用于表明交易完成的交易凭证
货币:在本合同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本合同当事人转让方(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