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审美象征体验与公共音乐传播、音乐教育在艺术创作中,自古就存在一种被人们广为运用的创作手法,即“象征手法”
这是一种根据事物间的联系,借助一定具体形象(象征体)以表现某种抽象物即本体(如观念、思想、情感、人格)的方法,是一种似乎在写“此”却让人感受到“彼”的方法,是一种能变平凡为深刻的深入浅出、寄意深远的构思方式
有人说:“在词语的层面上,象征是一个老掉牙的知识命题,然而它和经验世界的联系似乎仍然处在模糊不清的背景之中
”①虽然象征与经验世界的联系有不少模糊性,但从人类实践过的无数象征实例来看,不论是宗教或政治曾采用的象征手法,或者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事活动中人们就人的生与死如人与自然的合一、生与死的融通,或为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融合所采用的象征表现,特别是在文学艺术创作中人们曾展开的象征实践,均可以发现象征体与本体间所存在的某种主题性意义
正因为如此,当人们以一定方法去把握象征时,总能从中获得某种具有主题性内容的象征体验,并获得某种有意义的审美想象和美的启示
不过,在普通人的音乐审美实践中,人们很少能领悟到音乐作品之象征体(即特定音乐形象或音乐形式、情绪)与本体(创作者的价值观、审美意识、情感态度、人格追求等)间的关系,人们一般只能感知音乐作品表面的形式或情绪,并不能因而意识到音乐作品所反映的美学属性(即本体)
如果说人们能透过一定诗歌或造形艺术的象征体领悟到一定文学艺术的审美意识或所具有的美学属性的话;那么,人们则很少能透过纯音乐的象征体去感悟到音乐作品所反映的审美意识或所具有的美学属性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缺少相关认知,我们的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也很少有相关方面的探讨及科学引导
其实,这正是我们一般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所存在的一重大缺陷
我们的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之所以存在上述缺陷,主要还是因为人们对音乐美、音乐审美、音乐象征手法、音乐审美学习、音乐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