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采购协议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就苗木采购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详细的苗木品种为刺槐,规格为70厘米,数量为300株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当按照本协议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端迟延
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所有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强健,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导致树苗死亡,乙方不负责
假如有死苗,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提供对应数量的苗木,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到达95%以上
三、本协议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6月24日前送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规定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措施及质量规定详细为:苗木在规定期间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及乙方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根据
六、付款方式为: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60万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10万元,剩余5万元等到树苗成活率到达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假如乙方超过本协议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为本协议金额的10%
八、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协议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置苗木,因此增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告知乙方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到达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查、检疫证明等有关证明文献
假如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收取5%检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