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一: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滨州康利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存放、使用、记录
三、术语及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四、规定内容:1、采购验收:1
1食品添加剂采购必须选择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在进厂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证明
(二)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成分规格书;(三)标签(含说明书)及正规发票;注:无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添加剂一律拒收
1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地、厂名、生产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产品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号、保质期、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2复合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本规定1
1条规定标识外,还应当同时标示出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各单一品种必须使用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