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集团诉讼案件的做法和体会二00三年以来**中院行政庭先后受理和案外协调集团诉讼案件和群体性行政纠纷六件
其类型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征地安置、企业改制、涉农行政、社会保险等
该类案件涉及人数多,少则十几人,多则数百人;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矛盾尖锐,容易激化;绝大多数属于群众多次找有关行政机关得不到处理或处理不公造成的
根据**的情况来看:集团诉讼案件和群体性行政纠纷时有发生,且具有上升趋势
该类案件的出现,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对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均造成一定的冲击,妥善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和预防群体性行政纠纷发生,是各级政府、各级组织及法院工作中的大事,不可掉以轻心
**中院行政庭在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和协调群体性行政纠纷时,坚持严格依法受理、宣判,同时兼顾案外协调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在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兼顾当时的政策,适当考虑其合理性
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三年来所审理的六件案件中,有三件是判决结案的,三件是案外协调处理的,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其做法和体会有以下几点:一、严格依法慎重受理集团诉讼案件
在审查群体性行政纷过程中,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该大胆受理,做到依法办案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亦应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如二00四年十二月底由我院立案庭转来的上诉材料反决:XX县区10个村676个村民诉XX县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情况
经审查发现该起诉材料涉及到浙赣铁路芦溪段电气化提速改造工程的实施,处置不当将影响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因此,行政庭审查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在院领导的指示下,一方面通知立案庭做好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工作,另一方面由行政庭起草汇报材料向市政法委汇报
经向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领导非赏重视,当即在市政法委的主持下,召集XX县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