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指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
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全过程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原则是:全员参与,动态预防,科学量化,审慎管理,确保本行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的增长和到期债务的支付
第五条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取向是:稳健
即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平衡收益水平和流动性水平,保持适度流动性,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确保本行的安全运营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第六条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以推动本行的持续,健康运行
第七条本行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划分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程序和制度,强化考核监督,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八条本行建立与流动性风险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