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租赁合同甲方:杨凌奥达果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甲方电话号码:18629294946乙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电话号码:1809218634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甲方、乙方相互协商,将位于杨凌示范区杨扶路中段农园四路旁边杨凌奥达果蔬专业合作社6号、8号大棚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具体细节1、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_6_月19日终止;2、大棚数量:二栋,大棚共计棚长度:200米;租赁单价:50元/米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之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当年承包租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以甲方出据为准
4、水电费:乙方用水用电独立核算,按照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缴纳;5、大棚附属设施(开关、马达)配套设施(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水表、电表)大棚棚体完好;二、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应向负责提供必要水、电、卷帘机等配套设施以及完好的棚体,保证大棚(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不负责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水电及及其他相关的生产资料供给,因此所发生的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允许乙方在不破坏温室外观的情况下进行温室性能优化改造;3、甲方应随时保证乙方水、电、路畅通(特殊情况除外)4、甲方保证交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大棚是没有权利争议和不存在潜在纠纷,如由甲方引起的任何干扰、妨碍乙方生产经营的事件发生,由甲方全权协调处理,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运营;5、甲方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在乙方依法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应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租赁期限内,乙方合法,正常经营中
遇到阻碍、安保事件,甲方配合乙方协调解决;6、甲方应按时(合同签订日之后15日内)交付温室大棚(设施、设备、棚体完好);7、因政府征用(收)该地或产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如法律政策调整、政府拆迁、自然灾害),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