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基本要求1
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临边与洞口作业2
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短期临边作业可采取单人防坠落安全措施,安全带、安全绳、速差防坠落器固定点应满足防坠落强度要求
4在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洞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