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购货单位: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当地村委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国家电投威宁县小官山85MWp农业光伏电站B标段项目工程所需的铺路用泥结石、搅拌混凝土所需的砂、碎石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的价格、交货地点及其他要求1、铺路用泥结石单价为35元/m³,最终到货数量,按实结算;搅拌混凝土所需的砂、碎石单价为87元/m³,最终到货数量,按实结算
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
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将材料送至施工现场,经现场材料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位置并根据甲方现场施工员要求进行卸车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材料之后,开具票据,注明实际到货方量,交与乙方
3、乙方在材料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仅对到达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的材料负责
4、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将材料送至甲方施工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1、本工程的建筑用砂、碎石,以GB14684-2001《建筑用砂》、GB14685-2001《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4、建筑用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