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武冈市华电星苑住宅小区编制人:审核人:监督实施人:编制日期:年月日参建单位签字栏专业分包/劳务单位负责人日期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第一节基本规定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