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五、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六、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七、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八、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九、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十、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
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
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十二、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1(二)体检健康证
十三、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