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调度业务知识库如何申报船舶进出港计划
(1)由船公司或其代理部门向港务局业务处报送(外贸船必须由其代理申报,内贸船由天津港货运公司或中海船代公司申报)船舶72小时、48小时、24小时抵港预确报,并注明船名、船舶性质、船舶规范(船长、船宽、吃水等)、进出口货类、数量、是否申请引水等
从事内贸计划外运输的船舶办妥各项手续后,货运公司还应向业务处递交船舶进出港申报单
(2)进出港务局所辖码头的船舶由港务局业务处指定作业公司
(3)船舶要求进出港口时,由船舶停靠码头单位的调度室,在每天10点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进出港计划,申报内容包括:船名、船长、船宽、吃水、是否申请引水、动态时间、动态的地点,所载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等
(4)各单位动态计划上报后,有业务处汇总,平衡核定动态船舶进出港计划时间安排,于每日14时前通知各有关单位执行
如何申报船舶航道计划
凡按规定进出港口需申请使用航道的船舶,必须在每日10时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下一昼夜(即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计划,每日14时由局业务处将平衡核定的船舶航道计划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如何申报船舶过闸计划
凡按规定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过闸计划的船舶(即生产性船舶及需占用主航道的船舶),应在每日10时30分前申报下一昼夜(即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过闸计划,由港务局业务处平衡核定后通知有关部门和船闸执行
60米以下非生产性船舶及不需使用主航道的非生产性船舶可直接向船闸申报过闸计划
进出企业专用码头船舶如何申报计划
进出企业专用码头的船舶,由该码头调度在每日10时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动态计划
申报内容包括:船名、船长、船宽、吃水,是否申请引水、拖轮,动态时间等
港务局业务处汇总平衡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沿海运输船舶在企业码头作业,申请进港动态前,企业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