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护理记录书写规定(试行)一、记录的方法及要求(一)所有住院病人护理记录均要建立护理记录单(一般或危重)
(二)记录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合法等原则,使用医学术语、简单扼要,体现专科护理及专科疾病的特点
(三)记录方法明确责任人,制定病室责任护士,除后勤护士,办公护士外均要分管病人,完成一般护理记录单
由当班护士在入院时间首次记录,并在入院当天17:00和次晨书写病情小结,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四)记录人员护理记录单必须由有执业证的护士书写并签全名,无证人员不能单独书写或签名,见习护士、无证人员书写的护理记录单必须由有执业证护理人员审阅、修改后画斜线签名,无证人员以分母签名,有证人员以分子签名
(五)记录格式为表格式,分一般项目、专科项目、临时项目
打印出的电子病历,白班用蓝黑水笔签名,夜班用红笔签名,签名正确、清晰
(六)记录时间:新入院患者每班都要求记录一般护理记录单,一级护理病情不稳定每班要有病情小结,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应在2天内记录一次,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6天记录一次,病情发生变化随时记录
二级护理稳定患者至少每四天有病情小结一次,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每7天记录一次,病情发生变化随时记录
三级护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每7天记录一次
患者待手术期间,自入院之日起至术前一日至少记录2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产科、儿科除按本专业特点记录外,其记录原则应按上述内容执行
(七)在护理记录单页数排序方面,危重与护理记录单互转时应重新编页数
(八)首次病程、每页病程及出院记录护士长要在24小时检查审阅并签名
(九)留存时间患者出院时一般护理记录单和其他护理文书装订留存,保留3-5年
二、记录的内容(一)首次护理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管护士或值班护士书写的第一次护理过程的记录,要求在患者入院后4小时内完成
首次护理记录的内容包括:1
入院时间、方式、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