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模板为法律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4-2025年)》、中共省省委《法治建设实施规划(2024—2025年)》、渭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24〕2号)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办发〔2024〕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原则
各镇(办)、县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达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等单位
(二)内外结合原则
法律顾问应当以承担法制工作的人员为主体,并吸收法学专家、学者、执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的法律顾问格局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合理配置原则
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涉法事务工作需求,合理确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需求选择具备相应的专家、学者或者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政府法律顾问的选任和聘用法律顾问包括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
专职法律顾问根据职责规定履职,兼职法律顾问依照聘任合同约定履职
(一)专职法律顾问工作要求
由在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公职人员担任
未设置法制机构或法制人员的单位,应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制工作经验的法制工作人员
法制机构人员应当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和行政业务水平,做好所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助手和参谋,在法律顾问中发挥主导作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兼职法律顾问的聘用和要求1
县司法局会同财政局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采购专家、学者、专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