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泛光照明施工方案一、施工规范根据国家标准CB50259—96施工:・灯具的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电器照明施工前,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电器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等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室外灯具应达到防潮防雨要求;・照明配电箱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大于3mm,箱底距地面高度为1
5m;・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绞接,并应有编号;・照明配电箱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连接,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不得作为保护地线用;・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电线用的塑料管及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接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埋于地下的塑料硬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端,应采取保护措施
二、线缆的技术要求1、所有线缆及接头部分必须满足防水的要求;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3、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4、金属线槽内导线和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积的20%,载流导线根数不宜超过30根;控制、信号导线和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线槽截面积的50%;金属线槽内应设置4mm2铜导线作为接地干线
三、照明控制方式的技术要求1、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通过远程计算机控制,在一定的时间里将需要的区域通过智能开关的方式将灯具按照预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