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授权经营协议书甲方: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BIM培训业务,在内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培训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关系甲方授权乙方在内,作为甲方BIM培训代理招生单位,甲方授予乙方XX建筑科学研究院二级分院荣誉称号,代理者单位名称为XX建筑科学研究院分院。甲方向乙方颁发授权证书。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机构,负责在该经营区域内严谨高效的从事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行为,以甲方名义或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开展工作。二、双方的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授权证明(2)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软硬件配置方案和网络部署方案等培训开展的先决条件(3)甲方有义务提供各类软件的官方培训许可文件,保证培训工作的合法合规性(4)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面向企业和院校的课程体系方案、收费标准,以及标准教材、教学课件、教学素材等教学方案(5)甲方有义务提供XX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的LOGO、标识、网络链接、微信链接等系统宣传体系文件;并有义务就乙方的相关培训信息进行宣传(6)甲方有义务提供授课讲师及相关讲师的宣传资料2、乙方义务:作为甲方授权单位,乙方必须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乙方向甲方缴纳资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品牌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品牌使用费人民币肆万元整。共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乙方有义务在宣传过程中,完全使用“XX建筑科学研究院”统一标识(LOGO),保持全国统一的教学内容及办学特色(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授课场所及教学设备,并负担所产生的经营费用(3)乙方有义务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以严重高于(或低于)本协议规定的价格进行经营,乙方不得超越经营区域,确有必要,需有甲方的书面许可(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授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擅自泄露(5)乙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与甲方同类机构签署同类协议,进行本协议内规定的同类或类似经营行为(6)乙方有义务进行甲方培训的宣传,并对于只能在总部开的课程进行本地化处理。有义务进行各地整体的宣传。三、双方的权利1、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考核(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调整(3)当乙方出现违反协议规定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授权协议2、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行使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以上所述经营条件(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行为(3)乙方有权在获得甲方允许的条件下,发展次级市场代理商,并一同履行与甲方之间的业务四、授权获得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的经营记录,并提供真实的财务证明,无负债记录,无逾期贷款记录,无不良财务记录,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资信保证金、经营保证金、品牌使用费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并承诺完成在授权期限内如约完成经营业绩要求。五、授权撤销1、乙方在授权期内未完成经营要求者2、乙方在授权期内违反授权协议规定者3、乙方在授权期内自动放弃授权者六、授权延期在当前授权期内,满足协议要求者;自愿签订延期协议者。七、经营考核办法1、此协议代理期限为合同年伍年,合同首年未满足人民币壹拾万元,授权将自动撤销,甲方没收全部保证金款项,不需向乙方另行书面解释。2、合同首年经营在人民币壹拾万元至叁拾万元之间,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叁万元整。3、合同首年经营在人民币叁拾万元至伍拾万元之间,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肆万元整。4、合同首年经营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者,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伍万元整。5、合同有效期内年经营达到贰佰万元者,甲方授予乙方XX建筑科学研究院一级分院荣誉称号八、各级别分院权利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XX建筑科学研究院二级分院荣誉称号者,拥有其授权地区独立发展次级代理点权力。并一同履行与甲方之间的业务。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XX建筑科学研究院一级分院荣誉称号者,享有XX建筑科学研究院二级分院所有权利,同时赋予一级分院管理同省市所有二级分院的职能,拥有其授权地区独立发展地级分院权力。并一同履行与甲方之间的业务。九、经营财务管理办法乙方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