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授权经营协议书甲方: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海XX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BIM培训业务,在内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培训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关系甲方授权乙方在内,作为甲方BIM培训代理招生单位,甲方授予乙方XX建筑科学研究院二级分院荣誉称号,代理者单位名称为XX建筑科学研究院分院
甲方向乙方颁发授权证书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机构,负责在该经营区域内严谨高效的从事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行为,以甲方名义或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开展工作
二、双方的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授权证明(2)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软硬件配置方案和网络部署方案等培训开展的先决条件(3)甲方有义务提供各类软件的官方培训许可文件,保证培训工作的合法合规性(4)甲方有义务提供经营需要的面向企业和院校的课程体系方案、收费标准,以及标准教材、教学课件、教学素材等教学方案(5)甲方有义务提供XX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的LOGO、标识、网络链接、微信链接等系统宣传体系文件;并有义务就乙方的相关培训信息进行宣传(6)甲方有义务提供授课讲师及相关讲师的宣传资料2、乙方义务:作为甲方授权单位,乙方必须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
乙方向甲方缴纳资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品牌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品牌使用费人民币肆万元整
共计人民币拾万元整
(1)乙方有义务在宣传过程中,完全使用“XX建筑科学研究院”统一标识(LOGO),保持全国统一的教学内容及办学特色(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授课场所及教学设备,并负担所产生的经营费用(3)乙方有义务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以严重高于(或低于)本协议规定的价格进行经营,乙方不得超越经营区域,确有必要,需有甲方的书面许可(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授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擅自泄露(5)乙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