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案例汇编提醒一:公共部分的产权归所有的业主【****】:主要是第六章和我们的讨论相关
在产权和管理两方面,对业主和业委会意义最大,我们先谈在产权方面,两位觉得哪些方面和业主息息相关的,最好为我们加一些事例和具体的阐述
【****】:产权方面,《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包括消灭必须依法登记,不登记就不发生效率,房子买了不办法过户手续就不是你的
【****】:开始过户之后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是的,有一个强制性的规定
登记的意义在于什么呢
我处理过一个案例,也是很有意思的
一位开发商把一个别墅卖给了一个公司,大概96年卖的,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后来关门了,这个公司后来也不去办法,也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要打官司了,这个开发商关门了,没有登记过
从事实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属于下一家公司,谁买的属谁
现在把这个事情,按照现在的《物权法》规定,就属于产权不明确的状态,因为没有走这个程序,法律规定明确,不办理登记的不发生效力
如果物业公司去打官司不受理,你无法说明这个房子是他的
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这对国家掌握房地产总体的情况,一些分布、一些老百姓的居住情况是不利的,无法统计
【****】:从产权登记使这个人享受权利来讲,刘总,给业主哪些提醒
【****】:各地对房地产的登记是不一样的,建设部有一个叫做“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97年颁布,01年又修订了,各地执行的不一定是建设部的这个,都是各地地方的法规
比如说上海,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是上海人大的,比如上海是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建设部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两个证,绝大多数的省市是两证的,只有少数几个城市是两证合一的
这里面,《物权法》对这个问题有一个解决的方法,今后国家要出台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的登记办法,在《物权法》当中已经明确的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