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公司(下称〃公司”)人事档案is工作,使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归当、保管、使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以下人员的人事当案集中由公司管理:(一)本部全体在职员工;(二)企业人员:公司党委任免的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公司直属驻港企业派出人员;(三)本部离退休人员
第四条党委工作部负责公司人事当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已故三年以上的人员的人事当案由行政部当案室负责管理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第五条人事当案的材料,应当按照上级有关当案管理要求进—2—行整理立卷
第六条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般是原件,副本是一般为复制件(或重复件)
(一)人事档案正本主要分为十类: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更改个人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二)人事档案副本根据需要而建立,主要由正本的以下内容组成:第一类近期履历材料;第三类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第四类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