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预案一、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1、组织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还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参加
2、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听取业主和相关人员的建议,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等有关文件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委员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5、通过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业主既包括商品房购买者,也包括公有住房购买者和仍拥有物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主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当根据其实际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推荐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二、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本人也可以自我介绍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4、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审议、通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特别重大事项
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上,物业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做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当做出物业接管验收情况的报告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其中,业主投票权要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附1:文泉书苑小区业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