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为应对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将事故后果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生下列事件,应立即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责任人立即到位,并按应急预案程序对事件进行处置:1.发生火灾、洪灾、地震等危害学生生命健康的重大自然灾害及外部事件
2.发生国家所规定的重大疫情(鼠疫、霍乱、伤寒、非典等)
3.犯罪分子携带刀具进入校园或发生危害学生生命的暴力事件
4.学生在校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
5.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发生突发事件等
6.教育教学发生突发事件
7.发生校园财产、校舍安全事件
8.以上未提及的危害师生安全的其他紧急事件
(二)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校长,设副组长1至3人,成员4至8人
下设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总指挥为校长,如校长未及时到达现场,值日校长担任临时总指挥
负责人员抢救、事故处理的现场调度及其他善后工作
副总指挥2至3人,负责与家长、社会、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四个工作小组:1、疏散引导小组
组长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1-3人,成员为各班班主任
负责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安慰管理好学生,防止学生走失、走散
并按照总指挥的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2、通信联络小组
组长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1-3人,成员2至3人
负责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中心校、当地政府(安监站、派出所、防疫站等)、县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县交警大队、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相关保险公司、县分局110办公室、县消防119办公室、县120办公室等单位,并作好有关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