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宣传资料举报须知一、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
二、受理举报的范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三、举报的方式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四、对举报人的保护1、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调查核实情况,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4、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5、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五、对举报人的奖励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六、保靖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话:7722000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宣传资料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心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