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制作合同委托方(甲方):合同编号:承揽方(乙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G58围挡项目”围挡的制作、安装使用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要求1
服务项目:围挡项目2
服务内容:围挡制作3
服务地点:纬地路与经天路交叉口4
技术要求:详间附件5
围挡材料:详间附件6
尺寸规格:详间附件7
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费用及结算方式1
费用项目金额(元)备注G58围挡项目458000按实际完工面积结算合计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元整(¥458000
00)以上费用包括制作费、安装费、税费、人工及保修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30%,计(人民币,下同)壹拾叁万柒仟肆佰元整(¥137400
00);(2)围挡制作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款的65%,计叁拾贰万零陆佰元整(¥297700
00);(3)剩余总费用5%作为围挡包装制作保证金,计贰万贰仟玖佰元整(¥22900
00),于质保期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
(4)根据相关施工情况,在合同总价范围内,根据使用具体物料数量的单价进行最终金额结算
在甲方支付上述各期款项3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乙方当期应收款项等额的且被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当甲方支付至结算款的100%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累计金额为结算款总额100%的发票,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甲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开户名称:南京蓝瑟盖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城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