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一、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安置根据“教育公平”的理念,所有的儿童都应享受同等的教育
但是,因智力障碍儿童与正常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有很多不同,而且智力障碍儿童群体内部的差异又非常大,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特殊教育工作者一直试图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最理想的教育环境中学习,以提高教育效率、促进智力障碍儿童社会适应的发展
经过不断的理论探索和教育实践,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体系
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安置,“多数国家采用在医院、家庭、寄宿特殊学校、日托特殊学校、普通学校开设特殊班、普通班中随班就读和特教辅导室等不同形式开展教育
每个国家都希望为智力落后儿童接受教育设计多样化的选择”
虽然面对多种教育安置选择,但是理论上人们一直坚守教育安置应遵循“最少受限制的教育环境”的基本原则
根据国际上对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的经验和我国现有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普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为补充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的基本格局
由于这几种安置形式的教育环境限制水平不同、培养目标各异,因此基本满足了不同程度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需求
(一)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1994年颁布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的要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有不少普通学校接纳智力障碍儿童在普通班级中随班就读
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随班就读智力障碍儿童总数为147698名,其中就读于小学的智力障碍儿童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