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有限公司文件类别—标准管理规程题目检验结果偏差处理规程(OOS)1目的:1
1建立一个检验结果偏差处理规程,规定检验结果出现偏差时有关人员的职责、调查程序、要求、结果评估及处理程序,确保产品质量
2定义/缩略2
1检验结果偏差:从一个规定实验规程中得到的不符合所建立的质量标准或可接受标准的结果
1严重偏差:超出标准结果,以至产品报废或成品收回等后果定为严重偏差;2
2重要偏差:超出标准结果,造成返工、回制等后果定为重要偏差;2
3次要偏差:超出趋势,但不会影响产品的检验结果定为次要偏差
2复验:用相同的实验样品或由取自某批次的原始样品中得到的或制备的新的实验室样品来重复一个实验
3超标结果:(Out-of-specificaion)检验结果超出法定标准及企业制定标准的所有情形
例如药典和其它法定标准,制药企业自行建立的内控质量标准或接受标准,也包括工艺过程控制检验标准
4超出趋势/预期(OOE)的实验结果:结果在标准之内,但是仍然比较反常,因为这个结果与长时期观察到的趋势或者预期结果不一致
1检验员职责:①出现OOS结果,及时控制样品、溶液至调查结束;②出现OOS结果,通知质量控制部部长,并协助调查;③与质量控制部部长等相关人员做出调查结论并完成相关的调查报告3
2检验主管的职责:①对OOS结果进行确认,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客观及时的评估;②确认检验员的经验和能正确使用方法的能力
③与检验员讨论方法,根据验证数据评价方法的性能
④检查原始分析中得到的记录,包括谱图、计算、溶液、检验用材料、仪器和玻璃器具
确定有无异常和可疑信息
⑤检查仪器的性能、使用记录;⑥检查标准品、试剂、溶剂和其它用到的溶液,应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
⑦记录和保存整个调查过程中的记录和证据
3质量控制部部长的职责:①指导化验室进行不合格结果的调查,并对调查过程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