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自查情况的报告县法制办: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略政办发〔20XX〕57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有力促进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依法行政情况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食药监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饮食和用药、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安全等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我县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制度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二是坚持查处相对分离。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查处相对分离,明确查、审、处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保证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告知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所有案件的合议过程中,合议人员均形成一第1页共5页致的决议,并由法制人员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把关作用。半年来,我局没有出现单独执法、私自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的行为。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略食药监发〔20XX〕2号)规定,扎实推进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断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强化责任,实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了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确定了1名干部作为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对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实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发〔20XX〕22号)的要求和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我局网站及时上传了主要工作职责、内设科室、领导分工、年初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动态等内容,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向广大群众公开。三是加强执法外部监督。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听取和征询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等多种途径,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善机关的工作作风,积极引导执法人员自觉筑牢思想、行为防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四)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依法行政。第2页共5页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结合“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的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