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品牌建设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廉洁高效机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经县纪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县直机关开展创建服务品牌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建设和谐机关文化、培育和谐机关精神为载体,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扩大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县直机关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机关服务品牌要体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体现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体现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力争做到以品牌理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以品牌效应塑造部门形象,以品牌标准检验和推动部门工作
创建机关服务品牌要以机关使命为核心,以机关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职业道德为根本,以机关形象为重点,以突出服务为保证,营造浓厚的机关文化建设氛围,在理念塑造、行为养成、服务理念、职业道德等体系要素上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形成本部门、单位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内涵清晰、朗朗上口,易懂易记且能够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公众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接受的机关服务品牌
三、基本标准机关服务品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理念识别系统
机关宗旨、机关精神、管理理念、服务理念、机关作风等
要有创新型的文化理念和服务理念,把服务品牌理念赋予丰富的先进机关文化内涵,以先进的机关文化引领机关服务品牌建设
(二)服务品牌识别系统
服务品牌名称及释第1页共4页义、品牌用语、宣传用语及品牌推广方案等
服务品牌识别系统内涵要丰富、能够体现部门职能特色和时代风貌,做到易懂、易记、易识别,透过名称和标识能够直观了解和明白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