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白(彭婉婷女)自1843年租界在上海开辟后,外国列强凭借不平等条约中关于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在租界内设立了领事法庭
当时租界内的中国人违法犯罪,仍由清政府的上海地方官(上海知县和苏松太兵备道)审理,而租界内的外国人违法犯罪则可以完全不受中国法律的制裁,由各国驻沪领事自行审理
下面的这一幕就发生在1843年9月的上海
(张凌杰)中国法官:来者何人
(旁白)犯人:我是英国人,我住在租界内;凭什么捉拿我
中国官员:你为什么偷拿邻居的财物
这件物品就是你偷窃邻居家的证据
(旁白)犯人:我
我是被诬陷的
中国官员:狡辩
明明是你偷了财物
根据中国法律,你将会被严厉处罚
(牟欧阚)外国官员:且慢,他是英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的制约
根据租界相关规定,有我国自己审判
我看这件事肯定有误会,我们之后再去调查
先把这名外国人松绑
中国官员:这
他在中国的地盘上犯了事就应该处罚
外国官员:我们大不列颠帝国会作出解释,他是我国公民,应由我英国来审判,况且我看这不是盗窃,应该属于误会
快放了我国公民,不然大英帝国将采取进一步实际措施
中国官员:大英帝国惹不起啊
嗯,那就放了吧
(旁白)最终,这名犯事的英国被释放,盗窃罪只是花费了少部分银元
会审公懈由于有外国领事会审或观审,很多犯了事的外国人逍遥法外
(旁白)会审公懈虽然名义上属于中国的司法机构,但是会审本身就反映了外国人对中国在租界内的司法主权的一种损害,中国谳员在职权的独立行使上已经受到了外国领事的越权干扰,双方经常发生各种矛盾冲突
很明显,外方这种侵占清政府审判权的做法是为了将租界内的华洋居民统统置于自己的管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