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鸿基房地产“橘洲一号”一期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审查、审核制度(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一)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