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储运员_国家职业标准(建议性)1
1职业名称医药商品储运员
2职业定义从事药品储存、运输、配送和药品维护管理及信息服务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或低温
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观察、判断、理解、表达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好,听觉、味觉、嗅觉正常,色觉敏锐,动作协调性强
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1
1培训期限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医药商品储运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和具有物流仓库、运输工具和其他物流作业的机械设备及相关设施,同时具有相关物流信息操作的电脑、网络和系统,并能满足演示要求的实际操作培训场所
8鉴定要求1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