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一环保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规范项目部绿色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整个施工区和生活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四节一环保是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节能第四条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施工现场要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设施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五条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机械设备定人、丁机、定岗,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用电、用油计量,收集好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对比,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条临时用电要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
第七条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第八条要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章节地第九条要合理减少临时用地
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避开传统的、落后的施工方法;要尽量使用钢筋加工场的加工区域进行材料加工,减少现场加工占地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适当提高容积率
通过合理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要适当提高建筑密度,居住区要在符合健康卫生、节能及采光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第十一条要利用和保护施工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同时现场内裸土应有防水土流失措施
第四章节水第十二条对现场用水要进行定额使用、计量管理,并做好数据收集,通过核算、对比分析,做出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通过不同的管道进行排放
要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理工业废水,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