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和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都是民主选举的具体形式,它们各有优点和局限
下面,就从它们的法律含义、我国的法律规定等角度对它们的特点进行归纳和阐述
【问题解析】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含义和不同特点(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含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者是相对而言的
直接选举是“间接选举”的对称
它是指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选举方式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简称“县、乡直接选举
”也就是说,在我国,直接选举是选民通过投票等方式,直接选举人民代表
直接选举方式适用于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在国外,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众议员,有些国家的总统(如德国、爱尔兰),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是“直接选举”的对称
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先由选民选出代表或选举人、代表团,再由代表或选举人、代表团投票选举的选举方式
如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都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是间接选举
也就是说,在我国,间接选举是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间接方式选举产生的制度
间接选举主要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同级军队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在国外,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参议院(上院)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
美国总统的选举也是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含义可用下图示意:直接选举:选民→代表;间接选举:代表→上一级人大代表和领导人(二)我国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法律规定1
关于直接选举的法律规定(1)直接选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