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甲方(发运方):乙方(承运方):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运送物质种类、质量及运送方式1、运送物质为液化天然气简称为LNG。2、运送方式为汽车运送。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4、天然气组份由液化天然气厂检测,组份汇报由该厂出具。二、协议履行期月日至月日三、运送地点范围1、本协议运送起点为:。2、本协议运送终点为:等区域内发运方指定顾客的LNG站。四、甲方的义务与责任1、安全、及时的为乙方按照规定装车。2、监督乙方在协议约定的卸气地点、运送路线内运送天然气,有权制止乙方超范围及未经许可变化供气地点或运送路线。3、甲方每月25日前负责提供应乙方下月的运送计划,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运转。4、在协议执行期间,详细运送任务由甲方提前五天告知乙方,若变更运送计划任务时应提前二日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做好运送车辆的调度安排,并保证可以准时、按量完毕运送任务。5、甲方负责及时结算、支付乙方的运送费。甲方应承担乙方车辆抵达LNG站24小时卸液以外滞留费用,每24小时为元。五、乙方义务与责任1、乙方自备牵引车、低温液体半挂车,承担甲方指定顾客的液化天然气运送业务。2、乙方正式运送LNG前,必须完全到达国家有关运送液化天然气的各项规定,保证承运液化天然气的合法性、安全性。如因乙方没有到达国家规定规定,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协助甲方合理安排所有车辆的调度工作,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以保证所有车辆的有效运转。4、乙方应保证车辆抵达LNG站的时间比计划抵达时间不迟于24小时,(不包括途中碰到重大交通堵塞及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迟于24小时之外的每24小时元作为赔偿,乙方承担车辆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车的证件、保险等等一切费用。5、乙方负责承运货品的安全,承运方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品的丢失、损失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和赔偿。6、货品重量以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发生的亏欠重量不得超过总重量的6‰,如超过6‰,超过部分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自有车辆的调度和维护管理工作。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每月的运送计划的完毕。8、在运送协议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得直接与甲方提供的顾客签订供气协议,在不能保证甲方运送计划完毕的状况下,不得为甲方指定顾客之外的顾客承运LNG。9、承运方必须以日报表的形式把所有车辆的当日的地理位置在每天十点之前传真至发运方。传真。六、运费款的结算1、运费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现暂定价格为元/吨.2、里程计算:每地的详细路线及详细公里数由双方核算确认,最终以确认函的形式表目前书面上。3、结算:现金结算,以30天为一种结算周期。七、争议的处理1、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争议及违约责任确实定,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原告向协议履行地的法院诉讼处理。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按规定或约定承担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处理争议所实际发生的公证费、签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际费用。八、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1、本协议应由双措施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书面签字,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止。本协议生效后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变化,并且该种变化确实对本协议产生重大影响,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3、对本协议(包括附件)的任何变更(包括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以双方签订后,方可生效。4、本协议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影响任何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九、其他本协议由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