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阳光医院文件阳医字(2018)第01号关于印发《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院办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
厦门湖里阳光医院院办2018年1月18日《阳光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2018年1月20日起执行)一、目的: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一章劳动纪律第一条医院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员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科室主任及护理部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员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员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扣除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二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章奖惩制度(一)违纪细节:1、节约使用医用材料
未尽责、故意操作者调离岗位,不服从调离者辞退
2、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