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2017-01-01发布2017-01-01实施Q/DM20407—2017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DM20407—2014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1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止计划和实施方案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基本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和上报等内容
本计划与方案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术语及定义3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1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是职业危害防治的主管领导,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安全环保处是职业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处室
1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记录、汇总、上报、督办、复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小组组长:陈俊彬副组长:焉僖成员:葛方秋、廖性天、刘祥、刘子仲、余建荣、钟晓勇、刘播、赵海燕、冯子栋办公室主任:刘祥办公室副主任:廖性天成员:刘子仲、余建荣、钟晓勇、张峰林、杨关培、于家超、邢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