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运输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概述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288)
(二)运输合同的特征:1
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
运输合同原则上为诺成合同3
运输合同一般为附合合同4
运输合同一般具有缔约强制性5
运输合同的标的为运送行为
290: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291: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292: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293: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货运合同无特别规定合同成立时间,但依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可知货运合同亦为诺成合同
289: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一)依据运输对象所作的分类;(二)依据运输工具所作的分类;(三)依据运输方式所作的分类;(四)依据运输区域所作的分类
第二节客运合同一、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二)特征1
旅客既是运送对象,又是合同当事人;2
客运合同采用客票的形式;3
客运合同包括旅客行李运送的内容;4
客运合同是旅客得自行解除的合同
296: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295: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二、客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