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申报人员将所需材料上传,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上报纸质材料
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由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
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
上传的单页PDF文件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单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
网上申报时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内签订承诺书,本人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网上提交材料后,申报人应携《申报表》、上传材料原件(除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及社区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外)至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核
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登录审核系统,根据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资格,并对照材料原件确认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准确
病案材料扫描证明、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多余页面不需提供
具体提交材料注释如下:一、年度考核、医德考评材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全部提交)
同时将本人现资格聘任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目内(从起聘当年填起,最多不超过12年)
企业、民营等医疗机构(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任现职以来医德考评表]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和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苏卫监〔2008〕2号)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交现资格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