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XX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XX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XX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十一五”期间,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以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多元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增加。大力实施农村“福星工程”和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截至2010年12月,全省城乡福利机构达到2394个,床位21.2万张。三是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拓展。在1660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基础上,共建立656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逐步向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方面延伸。四是养老服务惠及范围日益扩大。城乡“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基本实现了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在重点保障“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同时,逐步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虽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来仍然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养老服务新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养老设施总量不够,养老床位缺口大,社区养老设施严重不足,第1页共18页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普遍比较简陋,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多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办养老机构所占比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有待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二)发展形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确立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列入“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客观需要。我省人口老龄化正在加速发展,老年人口高龄化、空巢化等特征日益明显。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97.4万,占总人口的13.93%,高于全国0.67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80.67万,占老年人口的10.12%。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994.22万,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10万左右,城乡老龄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不仅影响劳动力结构,加重养老负担,而且会对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当务之急。随着我省家庭日趋小型化、空巢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需要照料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越来越多,养老服务供给压力日益加大,迫切需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当前,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我省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具备了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第2页共18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与我省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