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自媒体自媒体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
第三条、宣传渠道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宣传渠道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共关系部负责撰写、征集、审核并发布其他内容包括行业新闻、行业研究、公司动态等;第六条、公司鼓励各部门、各员工积极向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供稿,内容可以是行业分析、服务创新、公司动态、企业文化、行业知识与政策解读等
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第七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内容包括:1
公司动态、行业新闻、行业知识;2
人员招聘;3
服务创新与行业应用案例;4
重要商务活动宣传;5
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6
取得知识产权与技术突破;7
公司经营重大变化、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对外投资;11
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协会宣传渠道发布的内容包括,打造功能性、服务型公众号:1
行业新闻、时事热点;2
行业干货,职场管理;3
行业大型会议通知、邀请等;4
省、市、区专项政策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内容要求:1
及时、准确;2
文字简洁、语言通畅、表达清晰;3
对转发的信息须注明信息来源;4
每周推送次数不少于3次
第十二条、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审批与发布流程如下:1
一般新闻(转载、伪原创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确认→推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