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企业合作合同合作方:甲方: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总则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投资各方第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区路
第四条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
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
第九条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章合同各方的责任第十二条合作各方除根据第五章缴付公司注册资本和提供合作条件外,还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甲方:乙方:第七章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第十三条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第十五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