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甲方: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湖北康富特-联纵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湖北省总工会干校余家湖工程综合楼项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协议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所有内容及条款已详尽了解,合同经签署后,既视为对其所有内容及条款确认无误,并愿意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湖北省总工会干校余家湖工程综合楼工程地址:洪山区洪山乡余家湖村工程范围:空调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楚天杯第二条工程工期开工日期:施工工期为有效工作日天,竣工日期:土建室内装修完毕前安装调试完毕
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人民币暂定为玖佰叁拾柒万元整(¥9370000
00元)以下内容作为签证对甲方计入结算价:1、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费用2、现场变更而产生的费用3、依甲方要求新增工作内容的费用结算总价款:合同总价加变更及调整费用结算总价款包含工程报建、报检、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的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1、空调主机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管道及末端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4、工程备案并经审计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0%;5、余款10%作为质保金,待获得楚天杯奖项证明文件后支付5%,剩余5%待工程质保期满经业主验收付款后的半个月内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施工依据1、甲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相关文件
2、甲方及设计提供的工程修改要求书面通知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修改及追加减1、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工程量经有关方确认后方可实施费用按合同标准计取
2、按甲方跟建设方实际结算来调整
第七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由乙方挂表据实结算,其单价按建设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