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文强:1955年12月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
曾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
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
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
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
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文强的悲剧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论你功劳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情景一:五一,蒋亮亮和他的同学到博物馆参观,每看到一件文物,就发出“哇”------系列尖叫
严重影响了参观秩序,工作人员劝阻不听,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报了案,蒋亮亮等被送到派出所,不但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每人处以50元罚款
问题:1、参观,游览时不遵守秩序也是违法,蒋亮亮同学违反了什么法律
应受到什么处罚
2、蒋亮亮和他的同学给我们什么教训
今后我们去参观,浏览和到其他公共场所该怎么做
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制裁情景二:李明和王刚是某校七年级五班的学生,李明向王刚借了100元钱,说好一个月内归还,但是现在已临近期末,李明仍不归还,王刚多次催要无果,二人的关系闹得很僵
李明甚至放出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