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森龙装饰工程合同委托方(甲方):坪头中学承接方(乙方):宝鸡市森龙装饰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其单位进行实验楼操场改造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坪头中学2、工程项目:坪头中学操场改造工程3、工程概况:本工程以操场改造为主,对其铺草坪砖、道沿安装、沙坑拆除道沿、铅球场改造、篮球场改造等工程。4、工程开工日期:20105年4月20日5、工程竣工日期:2015年5月4日6、总天数:15天第二条、工程造价:本工程包公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购料及施工,工程造价以实际产生项目及工程量,双方核定后,已决算为准。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验收标准,经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2、施工中,甲方如有本合同以外的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增加相应费用,并另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材料要求:1、所用材料根据工程情况,通过甲乙双方认定后,由乙方全权负责。